頂崗實習推薦制度
黃許職業中專學生頂崗實習推薦制度
學校對學生實習單位的安排,實行“一次性推薦”和“雙向選擇”原則,一經確定不得擅自變動實習單位,否則學校不作任何安排。
1、班主任根據學生學習成績(學業學分),操行成績(德育學分)評定學生綜合成績,排序填寫《黃許職業中專學生頂崗實習申請表》、《黃許職業中專學生頂崗實習推薦表》,專業部對班主任上報的《黃許職業中專學生頂崗實習申請表》、《黃許職業中專學生頂崗實習推薦表》進行審核確認。。
2、班主任組織學生及家長簽訂《黃許職業中專學生頂崗實習三方責任書》。責任書須家長親自到場簽字或書面委托責任人到場簽訂。
3、專業部根據實習單位面試條件和要求,選定面試人員名單,由就業辦組織面試。
4、下列情況之一者擇優推薦:
⑴ 思想素質好:有吃苦耐勞精神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,遵紀守法,工作態度端正,有奉獻精神者。
⑵ 專業技能優秀:所學專業的專業技能優秀,技術等級證書級別高,證書多者。
⑶ 公共技能優秀:普通話標準,口才出眾,書法出眾,具有藝、體特長者。
⑷ 有氣質、形象好:舉止大方,待人接物文明禮貌,談吐文雅,衣著整潔,發型得體,形象端正者。
⑸ 家庭困難且表現好的。
5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推薦:
(1)第三學期期末經補考后仍有三科以上(含三科)成績不及格的;
(2)被學校給予紀律處分未解除的;
(3)三次面試均未被錄用的;
(4)連續二次不參加面試的;
(5)已參加頂崗實習,非正常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或私自離開用工單位的;
(6)未參加保險的;
(7)未繳清學費也未辦理任何手續的。